香港:暫停進口內地活家禽期限縮短為後14天
發表人:kickingbird 發表時間:2006年7月30日10点14分 來源:香港政府新聞網
衛生防護中心新發現及動物傳染病科學委員會在昨天的會議上,討論了有關建議,並同意若廣東日後出現人類感染禽流感個案,如沒有同時發現家禽感染禽流感,暫停內地進口活家禽的一般期限,可修訂為確診後14天。
過去若廣東出現人類感染禽流感個案,當局便參照《世界動物衛生組織動物健康守則》,以家禽感染禽流感的潛伏期,即21天為暫停活家禽進口期。
衛福局今天宣布,已依循專家意見,即時修訂因人類感染禽流感個案而暫停進口內地活家禽的一般期限,由21天縮短至14天;但仍以流行病學的方法,審視每宗人類感染個案,以決定暫停進口期限應否延長。
科學委員會的意見考慮的因素,包括禽流感的流行病學、在人和家禽的潛伏期和傳播模式、廣東人類個案調查的實際經驗,以及《世界動物衛生組織動物健康守則》等。
然而,科學委員會同時指出,每當有人類感染個案出現,當局仍應以流行病學的方法審視每宗個案,透過追查病人過往接觸家禽的紀錄,和家禽農場有否不正常的情況等,以決定每宗個案的暫停進口期限應否延長。
若內地供港家禽農場爆發禽流感,暫停進口活家禽14天的期限便不適用,因為衛福局需要更多時間,確保在恢複內地活家禽進口前疫情已受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