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出台《长沙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
发表人:kickingbird 发表时间:2004年8月18日13点12分 来源:新华网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确保我市养禽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人体健康,长沙市政府近日出台了《长沙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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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根据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生的种类、毒型、病禽数量、传播速度、流行范围和趋势,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划分为三级,根据疫情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别启动区、县(市)和市级应急预案。
二、三级疫情启动县级应急预案;一级疫情启动市、县两级应急预案。当一起疫情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时,由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指挥部协调,根据疫情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程放军)
相关链接 《长沙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对疫情的分级
一级疫情:(1)有5个以上区、县(市)或10个以上乡镇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2)特殊情况要划为一级疫情的。
二级疫情:(1)有1个以上、5个以下区、县(市)或5个以上乡镇连片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2)特殊情况要划为二级疫情的。
三级疫情:有1个区、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