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近日公布《衛生部應對流感大流行准備計劃與應急預案(試行)》,該《預案》爲《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之下的衛生部專項預案,就應對流感大流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准備、應急反應和結束督導等方面工作進行了規定。流行性感冒(簡稱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傳染病。流感病毒分爲甲、乙、丙三型,其中甲型流感病毒易發生變異,包括亞型內的變異和新亞型的出現或舊亞型的重現。流感大流行是指當甲型流感病毒出現新亞型或舊亞型重現,人群普遍缺乏相應免疫力,造成病毒在人群中快速傳播,從而引起流感在全球範圍的廣泛流行。流感大流行具有發病率和病死率高,傳播迅速和波及範圍廣的特點。該《預案》將應對流感大流行工作劃分爲三個階段,即准備階段、大流行階段和結束階段。依據《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中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分級規定,按照新亞型流感病毒疫情發生和流行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波及範圍,將新亞型流感病毒疫情劃分爲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進行預警,分別實行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應急反應。出現新亞型流感病毒在人群中持續快速地傳播或世界衛生組織宣布發生流感大流行即爲大流行階段,是紅色預警、Ⅰ級應急反應。Ⅰ級應急反應(大流行期間),將對衛生資源實施統一管理和調度。《預案》指出,在特定的時間內,不同國家和不同地區會處于應對流感大流行的不同階段,因此,准備工作是個連續的過程,並貫穿于應對流感大流行工作的始終,其間無明顯界限。准備工作包括監測、流感疫苗准備、抗流感病毒藥物准備、醫療救治機構准備、人員准備、技術准備、經費和物資准備。
衛生部應對流感大流行准備計劃與應急預案.doc